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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杭人专〔2010〕286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28 点击量: 我要留言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市委办〔200616),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开展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共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0名(含专业技术人才44名、高技能人才3名、农村实用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条件

各区、县(市)和市直主管部门按照《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市委办〔200616号)规定的范围条件进行推荐,并注意把握以下三点:

(一)重视新兴产业人才的选拔。在选拔中注重新材料、新能源、低碳环保、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以及电子商务、动画游戏、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专业人才。

(二)更加重视选拔推荐一线的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对在企事业单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和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已批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一般不再重复选拔推荐。

二、人选推荐指标

为保证推荐人选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推荐指标控制。请各区、县(市)和市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推荐指标控制数(不含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见附件1)开展推荐工作。未下达指标控制数的其他市直单位也可对照选拔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的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人),填写《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按隶属关系上报。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材料还需要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进行初选,听取同行专家意见,提出本地本部门推荐人选,区、县(市)的推荐人选须经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三)经与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办协商,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分别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农办提出并报市人事局。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于831日前将下列推荐材料报市人事局,同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在网上完成审核流程和推荐流程。没有管理账号的请及时与杭州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

(一)《推荐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样表见附件2,须加盖区、县(市)人民政府或市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二)《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每位被推荐的高技能人才或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材料分别装入一个资料袋中,推荐材料除《推荐表》外,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并在资料袋上注明工作单位、被推荐人姓名等信息,同时提供《推荐表》的电子文档。

以上表格可以从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 业务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专家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邮政编码:310026),联系电话:85252643

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邮政编码:310003,联系电话:87258538

市农办人事处: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邮政编码:310003),联系电话:85252133

 

附件: 1. 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指标控制数

2.推荐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3.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

4.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杭州市人事局

年七月二十七日
杭人专[2010]286号-关于做好201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_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