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给援非医疗队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5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属地原则,遵照确认条件和程序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杭人专〔2010〕82号-扫描件
浙人社发〔2010〕59号-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