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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杭州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杭人专〔2010〕80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03 点击量: 我要留言

各区、县(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60号),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

一、   基础考试

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

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各专业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外)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

60

均为100

2

给水排水

104

52

3

动力

120

60

4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5

供配电

120

60

6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7

注册环保工程师

104

60

8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9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11

水工结构

120

52

12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13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14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52

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09920

我市参加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393名(其中基础326名,专业67名),现予公布(名单附后),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请登陆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查询;领证地址: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联系: 0571-85460811

 

附件:200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杭州市) 

 

 

杭州市人事局

年二月二十五日

 

杭人专〔2010〕80号-扫描件